未避让行人担全责
遇到行人横过马路时
要让行人先走
否则面临的
轻则是教育处罚
重则是造成事故
近期,邱某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2人行驶至宝山乡文化站路段时,刮撞到横过马路的行人肖某,造成肖某受伤的交通事故。
邱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,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之规定,负全部责任。
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
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
在行经人行横道时
做到“车让人 文明行”
行人要做到“一看二慢三通过”
如何礼让行人?
情况一
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
如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,当行人步入斑马线时,行驶车辆必须依次让行。
情况二
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
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或斑马线的路口时,遇行人通过道路,行驶车辆都应停车避让行人。
情况三
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
当道路两侧有绿化带,行人还未穿过绿化带时,紧贴绿化带车道的车辆(B车)需停车让行;当行人已穿过绿化带时,所有车辆都必须停车让行。
情况四
交叉路口转弯车辆
当车辆准备在交叉路口右转弯时,有行人步入斑马线,右转车辆必须让行。同理,当车辆准备在交叉路口左转弯时,有行人步入斑马线,左转车辆也必须让行。
礼让行人
让出的是安全、和谐、关爱和温暖
是对生命的负责
遵守交通法律法规
文明出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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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万安公安交警宣传科